本所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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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士
◆ 律師高等考試及格 - 本所楊雅馨公證人,律師高等考試及格,擁有十餘年法律實務經驗,提供公證法律諮詢、辦理公證、認證事務,期事前預防紛爭、保障私權。
舉凡各種契約,例如買賣、租賃、贈與、委任、承攬等,都可以公證,論不同種類的契約各自有其公證的好處,共通的好處有確認契約雙方真意、保全證據、避免事後爭執。畢竟以筆者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十多年來,原/被告在訴訟中爭執契約是真還是假、契約簽名是不是我簽的、簽名當下有沒有受詐欺、脅迫…等等各種爭執契約成立與否、效力如何的主張或抗辯,真是不計其數,打官司過程中用盡各種調查證據手段
MORE人身後留有遺產,原則上由各繼承人依應繼分比例繼承,不少人會想事先安排遺產之繼承方式,此時,立遺囑便是方法之一。民法規定之立遺囑方式有五種: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、代筆遺囑、口授遺囑,其中最簡單的是自書遺囑,法定要件最少,只要立遺囑人自己書寫遺囑全文,記明年、月、日,並且親自簽名,就完成一份有效的遺囑了。
MORE公證遺囑,是由立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,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遺囑人認可後,記明年、月、日,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。遺囑人不能簽名者,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,使按指印代之。其重點有
MORE搭乘大眾交通工具:
火車:距中壢火車站600公尺,步行約10分鐘。
公車:1路公車「延平中山路口」下車,步行約1分鐘。
停車場:中央停車場、延平路停車場